
凉住建函〔2024〕126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西昌市建筑工程事务中心、房地产事务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行规〔2018〕3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凉山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全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我局拟进一步扩充优化凉山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评审论证专家资源,储备各专业技术人才,现就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大工程评审论证专家的主要职责
1.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研究和论证工作;
2.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化评价、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等工作;
3.接受主管部门委派参加突发紧急安全事件应急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4.其他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的事项。
二、危大工程评审论证专家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作奉献。
2.热心工程建设事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有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精力和意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可放宽年龄)。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专业领域的业务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等工程类执业资格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1.因履职不当所负责的项目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质量安全管理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1.推荐既可以单位推荐、他人推荐,也可以本人自荐。单位、他人推荐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2.申报人应填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供最高技术支撑或最高学历复印件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由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的,企事业单位需同时负责汇总填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
3.申请表经审核通过报批审定后,在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库,专家1届聘期为3年。
入库专家须接受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对参加各项活动的专家将按照信用评价管理给予企业和个人信用加分。
4.后续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可随时推荐和自荐。
四、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和人员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入库申请表》《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电子版材料反馈指定邮箱。
联系人:雷云霞
联系电话:3362673
邮 箱:1686853829@qq.com
联系地址:凉山州西昌市龙眼井街150号。
附件:1.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入库申请表
2.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政策解读:解读: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凉山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评审论证专家第二次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