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住建职〔2021〕3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1〕146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我州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1年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采取网上与现场受理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二、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高级工程师)、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所有复印件,州级部门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单位印章和审核人签字,各县、市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和审核人签字后统一上报。
四、州级部门申报人员材料由单位统一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各县、市申报人员材料由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五、申报材料所需审核的原件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审查后退还。
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技术职称,事业人员申报必须由当地人事部门出具不是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证明方可申报。
七、报送材料时间:2021年10月29日前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11月1日前由我局统一报州人社局审核后上报省厅,过时一律不候。
八、报送地点: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2楼204室),联系电话:3223567。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川建行规〔2020〕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2日